龙马海棠 - 经典小说 - 当成长篇太短 当成短篇太长的故事(各种脑洞合集)在线阅读 - 2.风筝的褶皱(伪骨科)

2.风筝的褶皱(伪骨科)

    

2.风筝的褶皱(伪骨科)



    她第一次看到这栋房子的时候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。

    那是八年前的事了,外婆刚下葬一个星期,母亲开车带她来这里。车子开进别墅区的时候她一直看着窗外,看着那些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房子——每一栋都那么大,每一栋都那么新,每一栋的院子里都种着树、停着车、养着花,和她在镇上见过的那些房子完全不一样。她不相信母亲会住在这样的地方,不相信自己以后要住在这样的地方,她转过头看母亲,想问这是哪里、我们来干什么,她看着母亲的侧脸,把那些问题咽回去了,咽进喉咙里,咽进胃里,和那些还没来得及消化的悲伤混在一起,变成一团沉甸甸的东西,压在她的身体最深处。

    后来她慢慢习惯这里,习惯了踩在大理石地砖上,脚底凉凉的,滑滑的,每一步都发出轻微的回响;习惯了抬头就能看见水晶吊灯,几百颗水晶珠子挂在那里,折射出彩虹一样的光斑,像是某种昂贵的、她不配拥有的东西;习惯了王姨做的饭菜,四菜一汤,每天不重样,比她和外婆吃的那些清汤寡水精致一百倍;习惯了每个房间都有独立的卫生间,习惯了穿过长长的走廊才能到达自己的房间,习惯了早上起床拉开窗帘看见的是草坪而不是邻居家的墙。她习惯了这里的一切,但习惯不等于接受,更不等于认同。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。你可以习惯一双不合脚的鞋,习惯它磨脚的地方,习惯它硌人的方式,但这不代表你觉得这双鞋是对的,不代表你觉得这双鞋是你的。

    她从来没有觉得这是自己的家。

    家应该是什么样的?她不知道。外婆还在的时候,她以为家就是那间小屋子,就是那张硬邦邦的木板床,就是厨房里飘出来的葱花炒蛋的香味,就是外婆在院子里喊她吃饭的声音。但外婆走了,那间屋子也不在了,她忽然不知道“家”这个字是什么意思了。她只知道家不应该是这样的——不应该是住在一栋很大的房子里,却不知道隔壁房间的人在想什么;不应该是坐在一张很圆的饭桌旁,却觉得自己是多余的那一个;不应该是每次回来都要按门铃,好像自己是一个需要被允许进入的客人。

    她走到门口,按了门铃。

    这也和她以前住的地方不一样——以前住的地方没有门铃,门是木头做的,漆都掉了一半,要敲,用手掌拍,外婆的耳朵不好使,要拍很多下她才能听见,然后一边喊“来了来了”,一边从屋里慢吞吞地走出来开门,她从门缝里能看见外婆的脸,皱纹堆在一起,但眼睛是亮的,是看见她回来而亮起来的。这里的门是防盗门,很厚,很重,隔音效果很好,里面说话的声音她在外面根本听不见;门上装着指纹锁,继父、母亲、黎栗都录了指纹,她也录了,但每次都还是会习惯敲门,尽管最开始说了因为这件事她被继父和母亲念叨过很多次,后来还是随着她去了。

    王姨叫她小祝,叫了好几年了。一开始她觉得别扭——她姓祝,不姓黎,但住在这栋房子里,用着继父的钱,吃着继父请来的阿姨做的饭,睡着继父买的床,她不知道自己算什么。她不是黎家的人,但她住在黎家的房子里;她是祝家的女儿,但祝家已经没有什么人了。小祝,这个称呼是模糊的,既不是”祝小姐”那样的生分客套,也不是“鸢鸢”或者“小鸢”那样的亲近随意,刚好卡在中间,不远不近,不冷不热,谁都不得罪。现在她已经习惯了,习惯了被叫小祝,习惯了在这个家里做一个身份模糊的人,习惯了不知道自己是谁、属于哪里。

    王姨是继父找来的,从她搬进这栋房子的第二年开始做,到现在快七年了。做饭、打扫、采买、收拾,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归她管。王姨是本地人,五十多岁,以前在别的人家做过,据说是在一个什么局长家里,做了十几年,后来那家人移民了,她才出来重新找工作。王姨手脚麻利,做菜好吃,脾气也好,从来不多嘴多舌,从来不打听不该打听的事情,从来不在背后议论主人家的是非。

    王姨对她也很好。

    祝辞鸢应了一声,换了鞋,走进玄关。

    玄关的地垫换了,从以前的灰色变成了米白色,上面印着一只抽象的猫,线条简单,看起来像是从什么北欧设计师品牌买来的,踩上去软软的,带着一点弹性。

    王姨说太太在楼上呢,你先坐,我去叫她。她说不用了,我自己上去就行。王姨又要去给她倒水,说渴不渴,冰箱里有果汁,还有酸奶,你想喝什么我给你拿。她说不渴,摆摆手,谢谢王姨,然后往客厅走。她不想让王姨伺候她,每次王姨对她太好的时候,她都会觉得不自在,觉得自己受不起,觉得自己欠了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客厅很大,挑高很高,下午的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,在地板上投下一大片明晃晃的亮斑,像一块被打翻的金色颜料,流淌在深色的木地板上,缓缓蔓延。沙发换了,从以前的米白色换成了灰蓝色,是那种很高级的布料,摸上去像天鹅绒又像某种动物的皮毛,坐上去既软又有支撑,屁股陷下去一点,但不会陷得太深。茶几上摆着一束洋桔梗,淡紫色的,插在一个细颈的透明玻璃花瓶里,花瓣上还带着水珠,叶子也是新鲜的,看起来是今天刚从花店买回来的,也许是母亲买的,也许是王姨买的,为了迎接她回来。墙上的画也换了,从以前那幅山水——青山绿水,云雾缭绕,像是某个三流画家的仿作——变成了一幅抽象派,一些红色和黑色的色块叠在一起,线条凌乱,看不出画的是什么,画框下面贴着一个小小的标签,写着一个她不认识的外国名字和一串数字,也许是价格,也许是年份,也许是编号,她不关心,她从来不关心这个家里的任何东西值多少钱。

    一只灰蓝色的英短从沙发上跳下来,朝她走过来,四只爪子踩在地板上几乎没有声音,尾巴翘着,耳朵竖着,眼睛是圆的,是金色的,像两颗玻璃球。它走到她脚边,停下来,用毛茸茸的脑袋抵着她的小腿,蹭了蹭,力道不轻不重,熟稔又亲昵,像是在说:你回来了,我认得你,我一直记得你。

    Violet。

    她蹲下来,伸出手,摸了摸猫的头,手指穿过那层柔软的灰蓝色毛发,触感像是摸一块温热的绒布,或者一片被阳光晒过的云。猫眯起眼睛,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,那声音很轻,很低,很满足,像一台小型发动机在胸腔里缓缓运转。五年了,猫老了一点,动作没有以前那么灵活了,跳上跳下的时候会顿一顿,会犹豫一下,好像膝盖不太好使了;眼角有了一点眼屎,她伸手帮它擦掉,指尖触到一点湿湿的东西;毛色也没有以前那么亮了,有几根白的混在灰蓝色里面,像人类的白头发,是岁月留下的痕迹。但它还是喜欢蹭她,每次她回来,不管隔了多久,Violet都会从它待着的地方——沙发上、窗台上、某个角落的猫窝里——站起来,走到她脚边,用脑袋蹭她的腿,像是在说:你回来了,我等了你很久。

    她不知道这只猫是不是还记得五年前的事。

    那一个月,在黎栗的公寓里——她不愿意去想那一个月,但有时候还是会想起来,在某些控制不住的时刻——Violet每天晚上都蜷在她脚边睡觉,把它柔软的、温热的身体贴着她的脚踝,像一个活的热水袋,像一个不会说话的陪伴者。她盖过的毯子它会叼到自己的窝里,像是要把她的气味据为己有;她坐过的椅子它会跳上去闻一闻,转几圈,然后趴下来;她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,厨房,客厅,卧室,阳台,像一条灰蓝色的影子,安静地、忠诚地跟着她。那时候Violet还年轻,毛色更亮,眼睛更圆,动作也更灵活,会从沙发扶手上一跃而起跳到她肩膀上,吓她一跳,然后它就趴在她肩上,尾巴垂下来搭在她胸前,咕噜咕噜地叫。她不知道为什么它会那么喜欢她,也许是因为她身上有什么味道吸引它,也许是因为她在沙发上一坐就是很久,方便它蹭来蹭去,也许是因为黎栗不在的时候它太孤单了,需要一个活物来陪伴。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,她不知道,也不想深究,深究下去会碰到一些她不愿意碰的东西。

    现在Violet属于母亲了。黎栗回国之后,没有把它带去自己的新公寓,而是送给了母亲,说工作太忙,经常出差,没时间照顾。她记得母亲当时很高兴,抱着Violet,脸上笑得像一朵花,说她一直想养一只猫,说这只猫真漂亮,眼睛好看,毛色好看,性格也好,说以后就让它陪着我,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也有个伴儿了。

    她站在旁边,看着母亲抱着Violet,看着Violet在母亲怀里乖乖地待着,没有挣扎,没有叫唤,好像它已经接受了这个新的主人,好像它已经忘记了以前的那些日子——那些在黎栗公寓里的日子,那些她也在场的日子。她看着Violet从一个男人的猫变成另一个女人的猫,像一件被转手的物品,像一个被传递的包裹,寄件人是黎栗,收件人是母亲,和她没有任何关系。她没有问过黎栗为什么要送走它,为什么不继续养,为什么不——她不问,她从来不问关于黎栗的任何事情,问了会怎样呢?问了她能得到什么答案呢?问了之后她又能怎样呢?她只是每次回来,都会摸摸Violet的头,蹲下来,和它待一会儿,然后站起来,继续做她该做的事。

    这个家总是在变。每次她回来,都会发现一些不一样的地方,大的小的,明显的不明显的——窗帘的颜色变了,从米白变成浅灰;地毯的图案变了,从几何线条变成抽象水墨;玄关的绿植换了品种,从发财树变成龟背竹,又从龟背竹变成琴叶榕;书架上的摆件调整了位置,新添了几个她不认识的东西,陶瓷的,玻璃的,金属的,不知道是从哪里买的,不知道花了多少钱。这些变化都是母亲做的,或者是继父授意、母亲执行的,又或者是某个室内设计师提议、他们点头同意的,她不知道,也不关心。但这些变化和她没有关系,没有人会在买新窗帘之前问她喜不喜欢这个颜色,没有人会在换新地毯之后征求她的意见,没有人会在添置新摆件的时候给她发一张照片问“你觉得放在这里好看吗”。这是继父的家,是黎栗的家,也许某种程度上也是母亲的家,但不是她的家。她只是一个偶尔回来借住的客人,一个在户口本上写着“继女”两个字的外人,一个和这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的存在。

    只有Violet每次都认得她。

    她的目光从猫身上移开,扫过客厅,落在角落里那架三角钢琴上。

    钢琴是黑色的,漆面光亮,立在落地窗前面,占据了客厅的一个角落。琴盖是合着的,盖板上什么都没有摆,干干净净的,表面光滑得像一面黑色的镜子,反射着窗外照进来的光线。阳光落在琴盖上,形成一道明亮的光带,细小的灰尘在光带里缓缓飘动,飘得很慢,像是在水里游泳的浮游生物。她记得自己刚搬来的时候,这架钢琴的盖板上还放着一些照片和奖杯,都是黎栗的——他小时候学过钢琴,从五岁开始学,学了整整十年,拿过省里的奖,也拿过全国的奖,那些奖杯有金色的有银色的,大大小小排成一排,闪闪发光;照片也是排成一排的,从五岁拍到十五岁,从一个坐在琴凳上脚够不到踏板的小男孩,变成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结、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头的少年。后来他上了大学,去了国外,就没再弹了,那些照片和奖杯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收走了,可能是被继父收进了书房的柜子里,也可能是被黎栗自己拿回了房间,也可能是被扔掉了。她没有问过,她从来不问这个家里的事。

    她的目光继续移动,往前,再往前,落在走廊尽头那扇虚掩着的门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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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ps:又是一个h要很久的文章